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11:37:39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各学校、幼儿园:
年终岁尾,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同时受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6号预警通知精神,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未雨绸缪,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禁止校车“带病”上路或违规运营;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时刻掌握校车动态;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大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领域防火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要加强采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禁止使用明火取暖。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每一名师生掌握消防常识,懂得逃生自救。
4.落实家校联动,防止“监管真空”。要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要引导家长远离无证培训机构和幼儿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寒假期间准确掌握孩子动向,切勿出现“监管真空”。
年终岁尾,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同时受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6号预警通知精神,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未雨绸缪,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禁止校车“带病”上路或违规运营;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时刻掌握校车动态;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大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领域防火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要加强采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禁止使用明火取暖。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每一名师生掌握消防常识,懂得逃生自救。
4.落实家校联动,防止“监管真空”。要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要引导家长远离无证培训机构和幼儿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寒假期间准确掌握孩子动向,切勿出现“监管真空”。
教育局法制科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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