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5 13:49:41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本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本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各单位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此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有序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冬季安全用电等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逃生演练,近期重点开展火灾逃生演练,深化师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防灾避灾能力。
3. 关注工作重点,及时整治隐患
(1)关注重点部位。宿舍、食堂、图书馆、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实验室、锅炉房、配电站,地下空间等。
(2)整治突出问题。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3)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认真排查本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及时填写《青浦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反馈表》,于下周一(12月9日)16:00以前通过RTX或邮箱报送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张丽丽老师,同时要求上交纸质材料(单位领导签字及盖章)。
附:1.青浦区教育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青浦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反馈表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本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本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各单位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此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有序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冬季安全用电等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逃生演练,近期重点开展火灾逃生演练,深化师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防灾避灾能力。
3. 关注工作重点,及时整治隐患
(1)关注重点部位。宿舍、食堂、图书馆、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实验室、锅炉房、配电站,地下空间等。
(2)整治突出问题。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3)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认真排查本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及时填写《青浦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反馈表》,于下周一(12月9日)16:00以前通过RTX或邮箱报送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张丽丽老师,同时要求上交纸质材料(单位领导签字及盖章)。
附:1.青浦区教育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青浦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反馈表
青浦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4日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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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电话: 021-39225895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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