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
2016学年度即将开始,为确保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应在开学前后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安全管理
1.确保校舍安全。各中小学应在开学前对校舍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改造或新建场所应通过权威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对尚在施工场所,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学生误入。有河道或水池的学校应在水域周边加装防护栏或设置相关安全提示。
2.加强治安防范。各中小学应在开学前配齐配强校园保安,确保一门两保安及上下学时段叠加保安的配备。要检查技防设施,对于图像模糊或有故障的技防设施要抓紧维修保养或更新,确保视频监控完好有效。
3.加强隐患排查。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食堂、实验室、教室、操场、礼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类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食品安全等隐患。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复查,指导和帮助学校整治安全隐患。
4.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在开学前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配齐配足保险带、车载灭火器等设施。要严审驾驶员资质,严禁无驾驶校车资质人员驾驶校车。
5.加强各区县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已建安全管理信息平台的区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实时监控、应急指挥、信息存储、教育培训等功能,努力实现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未建的区县要抓紧建设,尽快建成。
二、加强安全教育
自2014年起,市教委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确定为“安全教育周”,旨在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技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各中小学要继续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4〕20号)落实好“六个一”活动要求。2016新学年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对各起始年级新生加强校园环境及校纪校规教育,让学生尽快熟悉校内疏散通道及应急避险场所,学习并遵守校纪校规。二要结合“小红帽---小学生交通安全项目”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三要充分利用已建的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学校公共安全体验教室,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四要经常性开展疏散演练,提高师生防灾避险能力。五要倡导学生和家长利用“上海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网”自主学习安全知识。
三、关注心理健康
各中小学要合理安排开学前后学生各项活动,指导家长调整孩子作息时间,帮助学生从暑期状态顺利过渡到开学状态。学校在开学前后一周内不得举行各种形式的考试或测验,不得增加学生学业压力。要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态,对有明显心理异常的学生要与家长一起跟踪指导,及时有效予以化解。
各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此文件精神传达所辖中小学,指导学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及时汇总各中小学落实情况,并于9月20日(星期二)前将“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统计汇总表”报我委青保处(联系人:卢惠,联系电话:23116803)。
附件: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统计汇总
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6年8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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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7日
附件
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统计汇总表
区县教育局(盖章)
学校类别 |
学校总数 |
落实工作要求学校 |
安全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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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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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学校数/发现隐患数/消除隐患数 |
使用校车学校数/校车总数/发现校车隐患数/消除隐患数 |
安保人员配备数/监控探头配备数/有效运行监控探头数 |
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次数/受教育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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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帽发放数 |
组织疏散演练活动次数/参加演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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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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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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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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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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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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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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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县中小学开学前后安全工作汇报(请另附页,重点报送特色工作、相关问题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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