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2016年秋季开学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现就开学期间做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护校”力量配置。公安机关将根据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状况,部署警力开展“护校”工作,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各学校也要在放、下学时段,安排教职员工,协助民警、辅警开展交通管理,积极劝导学生家长有序停车,护送低年级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二、加强交通管理宣传。目前,公安机关已在部分学校周边落实道路临时停车,其他学校也在落实过程中,各学校要做好与属地交警的对接工作。同时,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正在深入进行,公安机关坚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查处,各学校要立即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醒学生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乱停车、乱变道、乱占道、乱鸣号和滞留路口等违法行为,倡导礼让斑马线行人。对新生家长要特别告知明确,严格按照规定接送学生。
三、严格校车管理。对使用校车的相关学校要重点检查校车是否为专用校车、是否持有有效“校车标牌”、是否有“停车指示标牌”、是否安装校车标志灯并合理使用(校车标志灯必须在校车运载学生时全程使用)、是否配有灭火器(有效期内)、安全锤、卫星定位等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和规定站点停靠、校车驾驶人是否具有驾驶校车资质(驾驶证副证是否签注驾驶校车及相应的车型)、是否与校车标牌上的驾驶人姓名一致等情况。对校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违法变道、闯信号灯、在非机动车车道上行驶以及学生乘坐“黑校车”(包括无校车标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局认可的接送中小学生或幼儿园上学、放学车辆)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附件:部分学校周边临时停车情况表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公安分局
2016年9月1日http://zhglz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jyzhgl/201609/201609010323024.xls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电话: 021-3922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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