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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于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8 09:35:07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各学校、幼儿园:
    岁末年初,学校临近放假,年末集会或活动增多,同时受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因素增加。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青[2018]29号)转发给各单位,请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整改
工作。
    一、高度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学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本校实际,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举一反三,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开展一次覆盖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食品与卫生安全情况、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情况、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校车及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学生欺凌和暴力情况等方面的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帐,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节假日及寒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冬季安全用电、安全使用燃气、安全出行等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逃生演练,近期重点开展火灾逃生演练,深化师生火灾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防灾避灾能力。
    四、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各学校要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范突发事件快报、续报及处置工作机制。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需在2019年1月4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反馈表通过RTX或邮箱(18930417899zll@sina.com)上传给青浦区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安全科张丽丽老师,无情况的实行零报告。

附: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青浦区各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反馈表


青浦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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