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6 09:20:36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沪府办【2018】54号文及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本系统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空调外挂机、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设置和管理,坚决消除空中坠物隐患,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具体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从保证城市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识开展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严格标准,突出重点。要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工作要科学,整治工作要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一时整改难度大的,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3.排查重点内容:主要是针对建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摸及处置工作。
重点检查事项包括:装饰物、外挂物安全状况,包括有无破损、连接是否牢固、有无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和暴露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4.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对各类建筑附着物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按照“一楼一档”要求,建立数据档案。
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于9月底之前完成排摸,并填报《青浦区教育系统建筑物外立面安全基础信息表》、《青浦区教育系统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风险检查表》,电子稿通过RTX或邮箱(18930417899zll@sina.com)上传至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安全科张丽丽老师,纸质材料需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寄送地址: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青浦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张丽丽老师)。
根据沪府办【2018】54号文及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在本系统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空调外挂机、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设置和管理,坚决消除空中坠物隐患,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具体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从保证城市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识开展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严格标准,突出重点。要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工作要科学,整治工作要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一时整改难度大的,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3.排查重点内容:主要是针对建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摸及处置工作。
重点检查事项包括:装饰物、外挂物安全状况,包括有无破损、连接是否牢固、有无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和暴露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4.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对各类建筑附着物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按照“一楼一档”要求,建立数据档案。
请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于9月底之前完成排摸,并填报《青浦区教育系统建筑物外立面安全基础信息表》、《青浦区教育系统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风险检查表》,电子稿通过RTX或邮箱(18930417899zll@sina.com)上传至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安全科张丽丽老师,纸质材料需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寄送地址: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青浦教育综合管理中心张丽丽老师)。
青浦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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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电话: 021-39225895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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