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12:08:08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浏览数: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保障学校和谐有序及师生身心健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开展新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提示如下:
1.活动时间:2月20日-24日
2.活动内容及要求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春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执行。
3.及时向教育局法制科报送安全教育周特色活动信息,认真总结“安全教育周”活动成果。活动结束后填报“安全教育周”活动反馈表(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林兴;联系电话:69713909
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春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青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相关信息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电话: 021-39225895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电话: 021-39225895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