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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梯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证书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1 11:56:15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浏览数: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电梯(餐梯)管理员、操作员证书到期需要复审、验证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举办电梯(餐梯)安全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复审、验证培训班。各校已有电梯(餐梯)管理员或操作员证书的人员根据相关证书的有效日期,确定参加复训人员,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复审表手写填写,并于12月30日前交青浦区特种设备检验所(盈贺路115号)。培训日期另行通知。(培训费250元;参加过2012年12月培训的人员,证书有效日期至2017年1月3日,过期报名,证书无效。)

    同时交相关资料: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2.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

3.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表

http://zhglz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jyzhgl/201612/2016122111560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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