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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浦区教育系统十二月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17-11-27 11:38:10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序号

内 容

1

积极做好学校创建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级验收(127-8日)

2

根据教育局1125日下发的《紧急通知》精神,各校认真对照自查反馈表的各项细则,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的自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指导。

3

各相关学校应按时完成危险化学品的排查、上报工作

4

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5

开展冬季校车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6

落实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相关措施

7

各安全协作组开展好本学期第二次活动(建议结合近阶段聚焦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问题作为活动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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