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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6 12:35:05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浏览数: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现将《2017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

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7年29

附件

 

2017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7年,上海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的常态要求,完善工作网络,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一、不断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市、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指导下,发挥市、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以下简称“校园周边专项组”)的平台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依法履职、协同配合,保障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实施“情况告知单”和“效果反馈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通过工作例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市、区校园周边专项组和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交流,深入研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信息报送。各区校园周边专项组要及时向市校园周边专项组报送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任务部署反馈、重要调研报告、重大热点事件情况信息、日常工作信息等。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2017年度上海市各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

二、有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一)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区要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基础上,结合全国和本市平安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指导辖区学校贯彻落实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总结推选,严格规范使用《安全防范手册》,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推进高校安全环境示范点建设,发布2017年高校安全环境示范点建设任务,组织专家对高校“十二五”技防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动松江大学城7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平台建设。组建上海市平安校园大学生志愿者行动总队。

(二)完成“市区校”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并联网。发挥网络平台视频巡查、信息报送、应急处理、教育培训等功能,开展全市中小幼校园安全、校车运行安全实时跟踪、分析预判、监督检查,实现校园安全管理联通联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防范水平。

(三)深化公共安全教育。一是不断丰富公共安全教育资源。修订完善学校公共安全体验教室以及区域公共安全体验中心装备指南,完成300间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及2个区域体验中心建设;继续充实和丰富上海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网、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网络资源;大力推广“安全伴我行”微信平台,并及时推送各类安全预警、事故信息、安全教育信息等。二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应急疏散演练。以开学第一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以及放假前夕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三是修订《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开展2017级大学新生安全在线教育,试点开展大学生安全标准化考试,组织上海市第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

(四)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指导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法人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本市有关校园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要求,把安全管理重心切实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做到全方位、全时限、无缝隙监管,积极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二是继续组织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抽查校园管理、校车管理等情况,并对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情况开展实地查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继续委托社会机构对学校开展风险勘查和评估,整体分析研究各类学校风险情况,提出工作举措。

三、持续加强日常监管,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

(一)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各级教育、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继续深化护校安园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开展重点人员排摸,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加强安保人员及平安志愿者培训,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深化交通大整治工作成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创新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文明交通新“七不”规范、设置临时停车位、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等措施,建立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

(二)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涉校涉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力度,发挥上海市青少年用品质量安全联盟平台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继续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管理原则,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文化执法、公安、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者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依法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尤其加大对互联网、新媒体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净化网络环境;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整治;规范娱乐场所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市教委要加强学校特别是高校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校园网、境内外合作项目等的管理,防范各种敌对势力对高校进行渗透,防止在校园传播有害言论和非法出版物。综治、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范、打击针对师生的暴恐活动。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开展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制,落实安全生产重点督查、工作讲评、诫勉谈话、警示通报、年终考核等工作制度,开展以校内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专项督查暗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五)妥善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环境问题。各区校园安全专项组要加强溺水、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将2016底排摸出的辖区内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反复的中小学、幼儿园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强过程监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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