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精品课程” 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8 15:25:57   来源: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浏览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教育部基教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基教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青〔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按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积极参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此项活动作为推进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认真落实老师完成工作任务。各校都要推荐一节校级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

二、提高质量。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整合学校资源力量完成此项工作,对参评教师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予以关心帮助,确保参评教师提交的网上课程符合文件要求。(精品课程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基教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三、按时提交。各校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于2016630日之前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上传方式:教师进入中国安全教育网www.safetree.com.cn/专题页面,点击“参与活动”,即跳转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aqjpk.eduyun.cn(下称“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设计的规则进行注册、传课、晒课等相关活动。

四、评优推荐。区教育局根据评比规则,于2016930日之前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对本区教师上传的精品课程进行评审,评出本区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给予表彰奖励,并确定向市教委推荐的精品课。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教育综合管理中心   吕军 59859890

 

附件:

1. 教育部基教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基教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局行政办

2016年524

分享到:
相关信息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万寿路55号 电话: 021-39225895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